貴州垃圾清運
垃圾清運規則主要包括分類管理、定時定點清運、規范運輸流程、明確責任主體及處罰機制等核心環節,具體實施細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和地方性法規執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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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清運規則主要包括分類管理、定時定點清運、規范運輸流程、明確責任主體及處罰機制等核心環節,具體實施細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和地方性法規執行。
分類管理規范
1.四類生活垃圾標準:各地普遍實行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、其他垃圾的四分類體系。其中廚余垃圾需袋裝封閉后定時投放,有害垃圾需單獨收集運輸至專業處置場所
2.大件垃圾特殊處理:重量超過5千克或體積超過0.2立方米的家具、家電等需預約拆解清運,禁止隨意堆放。
清運時間與頻次
1.居民區清運時段:通常凌晨5點至下午16點完成主城區全夏蓋清運,,餐廚垃圾實行上午11點、下午17點走時收運制度,商鋪垃圾需在營業前完成收集。
2.作業時間優化原則:遵循避讓交通高峰、減少噪音干擾準則,通過GPS優化清運路線提升效率。
清運作業規范
1.運輸設備要求:
所有車輛必須密閉化運輸,加裝污水收集裝置防止二次污染。
嚴禁混裝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,危險廢物需專用車輛單獨運輸。
2.現場操作標準:
垃圾收集點周邊2-3米需保持清潔,構筑物內不得積存污水。
作業結束后需清潔車輛并填寫運行記錄,確保可追溯管理。
